退換貨原則

退換貨須知: 

1 如您訂購的商品有瑕疵,請於收到貨品7日內來電告知客服人員,您可以要求全額退費。

2 關於退貨退款方式及條件,依各該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之相關網頁之記載。  

3 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保持商品、贈品、包裝、出貨單、發票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在出貨當時狀態之完整性),否則富春餐具得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。 

4 請提供"寄件人資料"、"退換貨原因"。

5 請將商品與附件妥善包裝並附上原發票寄送至本公司。 「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237號 網路客服組 收」 


備註:

 1 富春五金餐具採購網線上購物的消費者,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且未使用過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;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

2 退換商品時,如為商品瑕疵則運費由富春餐具負擔;如為個人因素需要退換商品時,則運費須由訂購人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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